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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!
0753fs.com 发布:2007-2-11 19:25:31 来自:转载 浏览:次
今年7月,本市赵女士在河北区租了一独单,与房主签订合同使用期为3年,可只使用了不到半年,前不久,房主就以卖房为由,要求中止履行合同,使她陷入烦恼中。
那么房主要卖房,他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能中止吗?
笔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。他认为,房主强行赶走赵女士是违约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据此,房主卖房不影响其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继续履行,赵女士可继续使用该房。如果房主将该房卖给第三人,买房人应继续履行原房主与承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;如果原房主多收了承租人房租,则应将自卖房之日起多收的房租交给买房人;如果房主破坏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,承租人可到法院起诉,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。
目前,租房签不签合同的问题越来越突出。调查显示,仅22%的被调查者租房时签定书面合同;48%的被调查者在租房前没有看房产证的意识;0.5%的被调查者表示交纳房租后房东开具发票;41%的被调查者交纳房租未得到任何收款凭据;34%的被调查者发现出租房内的非法活动会假装没看见;40%的被调查者建议划分出租房质量等级并公布指导价。
有关条例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,租赁双方都要受其约束,依照合同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。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。租赁合同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,载明:出租人、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;房屋的位置、面积、结构、装修及设施状况;租赁用途、期限;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;修缮责任;变更、解除合同的条件;违约责任;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;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。
笔者提醒:租赁房屋的正确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,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,做完物业交割后,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。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,把租赁关系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。这样在发生纠纷时,双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!
(编辑:不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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